作為備受市場關注的熱點題材之一,“高送轉”經常受到中小投資者的追捧。但是,有的上市公司借機選擇在半年報、年報披露之前“慷慨”公告“10送20”,甚至“10送30”的“高送轉”方案,借此大幅拉升股價,“撩撥”投資者的神經,把“高送轉”異化成炒作題材或者謀取私利的工具。
在市場中,投資者往往會去追捧上市公司的一些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財產處置決定,比如:資產重組、資產注入、收購資產等。不少投資者喜歡打聽此類消息,并且把這類消息解讀為重大利好,認為依靠這些所謂的“內幕消息”炒股,就可以獲得巨額收益。
上市公司業績公告是投資者做出投資決策的重要依據。但是,市場上有的公司卻花心思在財報上“做手腳”,玩兒起了業績“變臉”,配合以公司高管任性減持等違法違規行為。如此情節,相當惡劣,嚴重侵害了中小投資者的合法權益,必將受到嚴厲懲罰。
非法證券期貨活動是一種涉眾型的違法犯罪活動,花樣翻新快,隱蔽性強,欺騙性大,仿效性高,給許多投資者造成了嚴重的損失。
上市公司是證券市場的重要參與主體,其披露的信息是投資者做出投資決策時參考的重要依據。為保護投資者的合法權益,上市公司和相關信息披露義務人應當根據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其他規范性文件以及證券交易所的相關規則規定,及時、公平地披露信息,并保證所披露信息的真實、準確、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